古代也门特殊制度-大部落的范围

人气 2765   2012-9-29 20:18

“‘部落’这个词原来用以表达一种特殊制度,这是我们可以从一些也门史料中了解到的。我们不必急于这样理解:‘部落’,一词是表达有亲戚、血缘关系的新集体。也门古代的部落不是家族和种族的分支,不是谱系。经济政治的情况决定集体的职能和工作,这同样称之为‘部落’。”

其他根据古代也门人的文件、雕刻而写成的著作,我们可以指出:“部落”获得了不同于以前的经铸、社会的含义,获得了与取代古代公社制生产方式的集体奴求制华产方式相适应的含义。

在这些也门古代的大部落的范围内,出现了与稳定的物质生活情况相适应的社会发展,规定了集体和个人的社会地位。大部落的首脑往往是县有“新书的含义的大部落中最强大的部落首领。在“领袖部落”的旗帜下,被合并了的各部落首领围绕在部落大酋长的周围。他们有由部落大酋长主持的部落领袖会议。整个部落都追随大酋长。在这一含义的部落范围内,有经常准备战斗的战士阶层,以保卫部落土地,或袭击其他部落。至于袭击的动机,不是出于强烈的物质需求或贪图其他部落的财物,就是为了报仇雪恨。

这一战士阶层,多半属于领导其他微弱的、被合并了的部落的最强有力的“领袖部落”的成员。另外还有务农的阶层,他们开垦荒地,从事灌溉渗耕种庄稼。情况需要时,他们就离开土地和耕犁,去参加战斗,以对付邻落遭到的突然袭击,或者为了实现部落企图夺取更多财物的欲望。务农阶层基本上是由屈服于武力的、或受压迫的、或对最强大的“领袖部落”有迫切物质要求的部落所构成的。土地和土地上的人由部落大酋长和部落首领会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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