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奴隶制就是也门古代奴隶制国家及其文明发展巩固的阶段,特别是马因、古特班、哈达拉毛、萨巴和希木雅尔等国。法拉特兹博士和一些历史家考证,其中某些国家的历史追溯到公元前第十二世纪。 古代奴隶制阶段大约延续到公元第三世纪末。它的瓦解过程经过了很长的时期,扩大了封建制度的领域。 但是也门社会过渡到古代奴隶制阶段的因素是些什么?过渡又是怎样完成的?这个历史阶段有些什么特点? 生产力发展的条件决定了也门社会从原始公社制阶段过渡到古代奴隶制阶段。这显然是由于一些部落向往农业和定居生活,于是开始在水土富饶的地区定居下来。他们除了饲养家畜外,还重视手工业。集体生活方面的这一转变,必须在部落范围内进行新的分工和劳动的轮换,以便改进生产,解决部落的物质必需,实现某种自给自足,保卫本部落不受其他入侵部落的袭击。 随着生产剩余的出现,需要在生产过程中积聚更多的人力,而部落战争就是实现这种目的的主要方式。征服别的部落,强迫别的部落从事农业劳动,在胜利部落的领导下逐渐习惯于定居生活。另一种情况,为了同一目的,在弱小部落和强大部落之间形成联盟。这要么是出于游牧部落渴望加入新生活的动机,要么是习惯于定居生活的强大部落的压力。 农业生活、定居生活及其带来的经济利益,吸引了大多数部落集体。每一个部落渴望在这方面为本部落找到一块适合于定居的土地,或者跟其他定居部落争夺土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屈服于武力、或在强大部落的范围内参加结盟的部落被溶化了。因此就出现了相互联合在一起的强大部落,包括许多大大小小的部落,共同的经济、社会利益把它们联系了起来。因此,“部落”的含义获得了新的内容,不同于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旧部落的含义。这可以从也门古代历史中推论出来,并为从事也门古代史研究的学者所证实。对此,鲁达卡纳克斯曾说过:“至于部族中的各个人,那都是安拉的子孙,我们从萨巴人、古特班人那里看到了这种情况。‘部族’被认为是由能够领导其他政治不成熟的各个部落的大部落形成的。部族占有自己的土地,并占有在它领导下的其他人的土地。我们也看到,‘部族,就是‘领袖部落,的名称。这样,就有了‘萨巴国王,、‘萨巴与祖里丹,、‘古特班国王,、‘马因’等等称号。”“‘部落’这个词原来用以表达一种特殊制度,这是我们可以从一些史料中了解到的。我们不必急于这样理解:‘部落’,一词是表达有亲戚、血缘关系的新集体。部落不是家族和种族的分支,不是谱系。经济政治的情况决定集体的职能和工作,这同样称之为‘部落’。” |